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三十一条有效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统筹、指导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标准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