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有效装修人是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的责任人,承担装饰装修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个人应当按照与装修人的约定或者签订的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