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鼓励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