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对洮河流域生态保护实行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制度,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