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推动厦漳泉金共同制定海洋空间和产业布局规划,促进海洋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加强海洋生物科技、海洋工程装备、智慧海洋、现代渔业、石油化工、海上休闲旅游、航运物流、海洋科技服务等领域产业协作,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海洋产业集群。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