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