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编码登记管理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在检测合格并进行信息编码登记后使用。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