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提出海南经济特区法规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案时,应当对变通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以及制度创新的情况作出说明。必要时,做好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