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老年教育规定第七条有效老年教育场所建设应当纳入社区建设与治理,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时统筹考虑老年教育需求。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