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老年教育规定第十六条有效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健全师资服务保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鼓励各类具有专业知识、专业素养的人员加入老年教育师资库,到老年教育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镇街村居开展兼职教学或者志愿服务。老年教育机构的兼职教师可以参与教师评先评优。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