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老年教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支持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加强老年教育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开展老年教育理论和对策研究,培养老年教育教学和管理人才。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