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五至十元的罚款。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