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执法部门合法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有关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