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企业科技创新第二十四条有效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有利于技术创新的研究开发投入制度、分配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将创新投入、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成效等情况纳入对国有企业的考核指标。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