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行政执法机关逾期不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或者监督事项涉及重大问题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可以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