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智慧海绵城市信息化平台,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及时将海绵城市项目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信息纳入智慧海绵城市信息化平台,并定期更新。

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