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建立促进技术和资本相结合的对接融合机制,引导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创业投资服务机构和小额贷款机构面向科技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贷款、信用保险、贸易融资、产业链融资等融资服务,并按照本省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企业上市、发行债券。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