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六章 区域科技创新第四十四条有效省、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和保障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示范区在科技人才、科技金融、科技成果、协同开放等领域先行先试,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创新发展。建设以南昌都市圈为核心的中部地区科技创新中心,集聚创新资源,构建支撑高质量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赣江新区引进高水平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培育创新创业载体,建立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省级以上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