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公布、备案和解释第六十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在审议法规解释草案时,发现需要对被提请解释的法规进行修改的,经主任会议决定,终止法规解释案的审议,按照本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