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法规解释草案,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提请法制委员会审议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