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经依法批准的红树林湿地保护专项规划不得擅自修改、调整。确需修改、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进行,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