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有效鼓励依法利用自有或者享有使用权的人防工程、政府储备土地、空置用地、闲置建筑等设置临时性的公共停车场。临时性设置的公共停车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公共绿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无障碍通道,不得妨碍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城市景观。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