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进入风景区的车辆应当服从风景区管理机构的管理,按照指定线路行驶,在规定地点停放。

牯岭地区应当控制机动车辆容量,实施交通换乘制度,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牯岭地区机动车辆容量以及换乘管理制度由风景区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