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确定各景区、景点的环境容量和游览线路,做好旅游旺季游客的疏导工作,加强对导游和服务人员的管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