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开工前书面告知注意事项以及禁止行为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房屋装饰装修现场的巡查,发现违规装饰装修的,应当及时制止并通知整改;对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对物业服务企业巡查应当予以配合。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物业使用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装修保证金。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