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征集以及评价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核查工作。引导建设单位、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状况纳入选聘条件。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