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绿化养护、公益广告宣传、卫生清洁、维护秩序、安全管理等综合物业服务,并组建相应人员团队、提供相应设备。

推行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制度。推进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物业服务质量评定,出具公正、客观、真实、准确的评定结果,并定期公示。

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