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第三章 化解途径第三十一条有效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裁决前可以依法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