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第三章 产业链提升第二十三条有效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和动力电池供应商设计协同,优化整车与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匹配以及热管理策略,提高动力电池安全防护能力。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