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第二十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健全以岳麓山实验室、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湘江实验室、芙蓉实验室等省实验室和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为核心,以省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实验室体系,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系统性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基础理论与技术前沿的突破和创新。建立对省实验室、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长期稳定的财政投入和科研条件保障机制,支持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创建国家实验室(基地)。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