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企业科技创新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重点突出和梯次完善的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完善企业创新成长链,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充分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创新带动作用。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