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第十条有效省人民政府设立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培养基础研究科学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省自然科学基金与有关省直单位、设区的市(自治州)以及科技领军企业等社会力量设立联合基金,共同资助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