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镇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一条有效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