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三十三条有效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窗口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文明服务规范,落实便民措施,合理设置服务窗口,完善并公开办事流程,推广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等信息化、大数据技术应用,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