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第十五条有效校园文明建设应当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一)坚持立德树人、尊师重教,树立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绿色教育、安全教育,促进文明行为习惯养成;(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防止校园欺凌,建设平安校园;(四)其他维护校园文明的行为规范。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