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办理第二十九条有效政务服务部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依法需要收取费用的,应当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并出具合法凭证。申请人线下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提供现金、银行卡、电子支付等多元化支付方式。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