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政务服务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办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并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定期评估、动态管理。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做好平台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