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政务服务便利化要求,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清单。

政务服务部门应当依法采集、核准、更新政务数据,准确、及时、完整将共享清单所列数据按照规定归集至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