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民营企业的货物、服务、工程等账款,不得在约定的付款方式之外以承兑汇票等形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