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卫河保护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区域协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地方法规 ·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