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海河水利委员会及其所属管理机构、省海河流域水利事务中心的沟通,与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卫河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加强跨区域防洪减灾体系协同,推动卫河、共产主义渠上下游防洪减灾联动,有效提升卫河流域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