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卫河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灾害防治第三十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与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人民政府共同推动卫河流域防洪规划编制,并纳入海河流域防洪规划、漳卫河系防洪规划。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