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章 社会化服务第十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乡、镇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