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治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