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什川古梨树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处理未经古梨树保护管理机构确认死亡的古梨树的,由古梨树保护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每株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