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什川古梨树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古梨树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资源普查,每年组织一次重点抽查,对古梨树登记、拍照、编号,更新资源档案,报县人民政府、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与镇人民政府信息共享,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