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什川古梨树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县人民政府对古梨树实行挂牌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保护栏、避雷装置等相应的保护设施。古梨树保护牌由古梨树保护管理机构统一设计、制作和悬挂。古梨树保护牌应当采用二维码等电子方式标明古梨树的名称、学名、科名,树龄、编号、养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设置时间、举报电话等内容和信息。悬挂古梨树保护牌不得影响古梨树生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损毁古梨树保护牌及保护设施。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