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四章 传承利用第四十七条有效革命烈士和英雄模范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保持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有损纪念设施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破坏、污损纪念设施。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