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高区发展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决策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发展,决定重大改革措施,研究解决农高区发展促进中的重大问题。市人民政府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农高区建设发展情况。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