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农高区的发展促进,应当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创新驱动、产业集聚、融合发展、突出特色的原则,激发创新主体活力,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以黄淮平原高质高效农业为主题,以小麦为主导产业,打造小麦产业创新发展引领区、黄淮平原现代农业示范区、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典范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区和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发挥农高区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